“如果你不想見他,奶奶這就把他帶走。”
我準備下樓。
奶奶亦步亦趨跟在我身後。
滿眼都是對我的擔心與關懷。
我要停下腳步,看向跟著我的小老太太,要說心裡不難受是假的,此時抗拒見到那個人也是真的。
但隻要看到奶奶。
我又覺得似乎沒有那麼無法承受。
“總是要見的,況且我們住的房子還在他的名下。”
就算作為沒訂成婚的男朋友,我可以拒而不見。
但不能不見房東。
這種無奈的境況讓我心底升起了一個想法。
但眼下,我還是要去見他。
安旭冬坐在沙發上,此時的模樣實在算不上好,頭發亂了,衣服皺了,臉上是一夜未眠的憔悴。
他猛然起身,想靠近我,卻又止步於一米之外。
小心翼翼的看著我。
“歡歡......”
“你是來解釋的嗎?”
“是!”得到我的回應,他激動的說道,“我不是故意逃跑,不是有心把你扔在訂婚典禮上!我當時是身不由己......”
“有人把刀架在你脖子上?”
我早就想問這句話了。
好像每個犯了錯的人都會說自己是身不由己的。
然後呢?
犯下的錯,造成的傷害,就可以一筆勾銷嗎?
不能的。
已經發生的事,無法改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