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誰還記得那年,我拉著你說。”
“愛永遠一樣!”
一氣嗬成,沒有停頓。
抄歌如果再有停頓的話,那簡直就是一點天理都沒有了。
寫完歌詞,林北便開始編曲。
等一切都做完之後,林北打開了自己的電腦。
將紙上的詞曲都在電腦上重複了一遍,最後便開始申請版權。
站在林北身後的盛天,人都看傻了。
見林北已經站起身來伸懶腰,他瞪大雙眼:“這就完事了?”
“昂!”林北回頭看向林北,笑著說道。“要不然你以為呢?”
“不是。”盛天連連擺手。“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我看網上那些歌手都說寫一首歌,短則要半個月甚至一個月,長則要半年甚至一年。”
說著他又看了一下手腕上手表的時間。
語氣震驚的說道:“從你確定這首歌的歌名,一直到寫完才用了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。”
“所以,你想表達什麼?”林北不解的看著盛天。
盛天整理了一下語言說道:“我想表達,你不會是胡編......”
想到林北之前的表現,盛天又覺得林北應該不是胡編亂造。
他的CPU開始瘋狂運轉。
“你是不是想表達,時間這麼短這首歌能好聽嗎?”
“對。”盛天的CPU停止了轉動,狠狠點頭。“人家都說慢工出細活,你這麼快活乾的肯定不細致。”
“哥們,你懂不懂天才這兩個字的含金量啊?”
林北拿起桌子上的寫滿歌名的紙,和那張寫了《不分手的戀愛》歌詞的紙直奔廁所而去。
沒多久,盛天就聽到了衝水的聲音。
再從洗手間走出來的林北,手中已經沒了那兩張紙了。
“那兩張紙呢?”盛天不解的問林北。
林北笑著回答道:“被我給燒了。”
“燒了?”盛天滿臉可惜。“燒了乾什麼,怪可惜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