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了這家夥,我們就可以去乾翻惡人黨那些雜碎,把地盤搶回來,給死去的手足報仇!”

另外兩人也連聲讚同。

索倫所在的隻是個小幫派,不到二十人,隻有半條街的地盤,收入大頭就靠收保護費,偶爾接接殺人綁架的外快單子,一年到頭撐死了也就三十來萬美元的總營收。

每個月光發工資就得花兩萬美元左右,而且還經常因為被其他幫派搶地盤而開戰,受傷死人都是一筆大開銷。

為什麼其他幫派敢踩在他們頭上?

無非就是欺負他們火力不足而已。

墨西哥的毒梟雖然世界聞名,但是很多底層幫派其實是上不了台麵的。

別說手槍了,有一些窮點的幫派甚至連砍刀也不能做到人手一把。

大單的軍火還沒運過來就被大毒梟們預定了,甚至零零散散的都輪不到索倫這種小幫派染指。

所以每次和別的幫派火拚開戰都占不到便宜,地盤越打越小,人也越死越少,很難發展起來。

有鑒於此,索倫不再猶豫了,當即掏出美鈔付款。

“老表,我可是看在你的麵子上才買下來,如果不好用的話,別怪我翻臉,親戚都沒得做。”

諾多表麵笑嗬嗬,內心卻嗤之以鼻。

親戚?

我全家被殺的時候,你這個親戚在乾嘛?

什麼時候墨西哥人也學黑人把親戚家人掛在嘴上了?

不屑歸不屑,畢竟顧客是上帝,諾多還得使勁說好話來哄索倫,畢竟一回生二回熟,又不是一錘子買賣,肯定得搞好關係不是?

就算表弟沒錢買,也能幫忙宣傳嘛,左右不會吃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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