叫做布隆恩的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大漢,剃著大光頭,脖子上掛著粗金鏈,手腕戴著名表,身穿阿瑪尼高級西裝,一副成功人士的打扮。
但是他的眼神卻出賣了一切,凶狠得宛若饑餓的野狼,周圍的警察甚至都不敢和他對視。
他正是本市身份最顯赫的人物,城市廣場主,烏桑爾基斯家族的領導人。
布隆恩·烏桑爾基斯!!
布隆恩沒有搭理劉易斯和埃姆雷的問話,背手抬頭望向吊在半空,隨風搖擺的萊托屍體,臉色陰沉得幾乎能滴下水來。
手下們感受到老大的怒火,一個個眼神逐漸變得危險起來,手指不自覺地壓在扳機上。
隻等老大一聲令下,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開火,把在場的所有警察全部送去見上帝。
劉易斯和埃姆雷驚得滿頭大汗。
算起來,劉易斯和布萊恩都是同屬瓜達拉哈拉集團的同門師兄弟,這種時候他不得不硬著頭皮上去勸說。
“布隆恩,我知道你很生氣,但希望你不要衝動,不然把事情鬨大了,大家都不好做......”
布隆恩隻是回頭平靜地望了劉易斯一眼,就讓老狐狸沒用的廢話噎在喉嚨裡。
現場頓時陷入讓人窒息的沉默中。
“兩天的時間......”
就在劉易斯快要承受不住壓力,打算打電話求助時,布隆恩終於開口了。
隻不過他的話讓劉易斯一時間有點摸不著頭腦,忍不住問道,兩天時間?什麼兩天時間?”
布萊恩冷冷地說道。
“我給你兩天的時間,把凶手找出來,交到我手裡。”
“不然的話......”
“這個警察局長,你也彆當了!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