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直笑話!
恩怨分明、快意恩仇才是她做人的準則。
知州府想要欺負她,她就讓他們知道,她不是那麼好惹的。
而那些想要為虎作倀的供貨商,也必須做好付出代價的準備。
賠償金是合理合法的,他們必須支付!
蔣錦玉冷眼旁觀著這些商賈們的反應,故意裝腔作勢地說道:“是的,我們主子體諒你們不能供貨的困難,但你們也應該有基本的契約精神!”
“做生意嘛,誠信為本!不能履約,就要支付違約金!”
供貨商們麵麵相覷,心底湧起一股不安。
他們開始瘋狂地用眼神交流:“那個,跟秦家簽訂的契約裡到底寫了什麼?”
“好像有違約金這一項吧?”
“等等,我想想。對了,供貨契約上確實注明了:如果因為商家原因不能及時供貨,需要賠付貨品金額的十倍作為補償。”
“十倍?我的天!我們糧鋪每個月要給秦家提供價值一千兩銀子的稻米、豆、粟等糧食——”
這意味著,如果違約,他們需要支付高達一萬兩銀子的賠償金!
一萬兩的銀子,這可不是個小數目。
肉鋪的老板們也是愁眉苦臉的,他們麵臨的賠償數目更是龐大。
秦家每個月的肉類采購,至少也要花費兩千多兩銀子,多的時候甚至高達五六千兩。
現在要求十倍賠償,他們豈不是要把所有的積蓄都搭進去?
“大管家,這可如何是好?”供貨商們焦急地聚集在知州府,詢問許家的管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