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男人,不管是不是想玩玩的,隻要不會做飯,印象就大打折扣的。
林少同一口沒吃,並且調侃道,“你這做飯的手藝還是要練練,你都要離婚了,要是做飯還是這樣,二婚怕是不好找哦。”
陳可秀哼了一聲,挑眉道,“就我這樣的,軍官都得給我做飯,二婚也得找個會做飯的男人。倒是你,林同誌,幫人也得有個度,這麼難找的蘿卜白菜你就送老鄉,真是不太顧家。”
她說著,把蘿卜和白菜都拿起來,一股腦地塞給林少同,“你拿走吧,省得彆人說我們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。”
原本就沒打算要,是見他挺熱情的,才請他喝個水。
連人話都聽不懂,這老鄉不處也罷。
林少同沒生氣,反而笑道,“你說的有道理,不過我現在不是沒媳婦嗎?天黑了,我走了。”
他覺得陳可秀剛剛的樣子挺吸引人的,像隻天鵝,就是做飯差點,要是成了,再慢慢調教就是了。
越是這樣的女人,他就越有興趣。
再說,又不是非要結婚的,玩玩也沒關係。
陳可秀聽著他似撩非撩的話,眉毛都快擰成了毛毛蟲,不至於吧?
他今年也才二十三歲,家裡條件那麼好,犯得上覬覦她這個還沒離完婚的軍嫂麼。
希望是她想太多了。
雖然東西沒要,麵糊糊她也不浪費,喝了一碗,雖然有點糊嘴,還是挺清口的。
苦日子過多了,隻要是不苦的東西,她都覺得是香的。
接下來的日子,令陳可秀覺得,她並非自作多情,林少同當真三天兩頭過來。
有時候早上給帶個包子饅頭,偶爾帶棵白菜。
雖然陳可秀統統不要,他還是拿來了,被搞得煩不勝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