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覺得最適合的對象,就是陳可秀了,獨自生活,即將離婚,又是個作家。
處得合適了,這種地位,和他也能匹配。
處得不合適,分手了,睡了也白睡。
看這樣子,好像功夫是白費了的。
他有些不甘心,咬牙說道,“行吧,那你之前答應請我吃飯,大作家,你總不會食言吧?”
陳可秀不情願,但總歸是她嘴裡說出來的話,冷笑道,“可以,今天有點晚了,明天中午,國營飯店見。”
把這段關係了結清楚就得了。
這有的人,客套話都不懂。
林少同得了她的同意,眼裡閃過精光,他要是點一桌昂貴的飯菜,陳可秀未必能拿的出錢。
他把錢一付,這女人欠他的就更多了。
接下來的事,慢慢來就好了。
越難啃的骨頭,啃下來才有成就感。
林少同做事沒有背著人,打著表哥的名義送東西,王大娘又是大嘴巴,鎮上幾乎都知道。
再加上林少同上次因為棉花的事,故意捅了主任一刀,現在供銷社的部分人都在搞他,都在傳他破壞軍婚的小話。
關鍵他是外地人,對這邊的話都不太能聽得懂,需要彆人邊說邊比劃。
沒人刻意告訴他,連軍區家屬院那邊都知道了,他至今都還不知道,還在盤算自己的計劃。
——
邵衛國回到家,聽到劉嫂子在院裡和洪嫂子擺白話,“聽說了嗎?鎮上供銷社來了個很年輕的副主任,據說和在鎮上準備離婚的某個軍嫂來往很密切呢。”
洪嫂子一聽這話,立刻捂嘴,“不是吧!在鎮上住的軍嫂,也隻有小陳了吧,天啊,兩人要破壞軍婚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