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188塊錢不是小數目,邵母是不願意給的,但是人是她先看上的,大家都知道,就是政府那邊也知道了。
人還是得娶回來的,但是嫌彩禮太貴了。
後來願意給88塊錢,陳家咬死不鬆口,反正就說邵母壞了她的名聲,必須給188塊錢。
大不了,以後不和娘家往來,生老病死,都不用女兒女婿掏一分錢。
但是自從結婚以後,她每年都會來鬨,哭窮吵架,要錢過年。
不過帶著陳父過來,還是頭一次。
大過年的,也沒事做,周邊圍了不少看熱鬨的村民。
陳母全然不在意這些,反正又不在城裡,離了幾十公裡遠,不論做啥,都傳不到鄰居的耳朵裡去,丟臉的隻有邵家,和她沒有半毛錢關係。
她哼了一聲,“你是我養大的,咋的,一輩子就188塊錢的彩禮就完了?”
說完,她又盯著邵衛國,“女婿,你說說,總不能這點彩禮買我女兒一輩子吧?”
死丫頭現在太厲害了,她有點惹不起,但是邵衛國話不多,她無所顧忌。
“你彆找她麻煩,我和他就要離......”
邵衛國突然拽了她的胳膊,打斷她的話,聲音特彆小的和她說道,“你媽要是知道你和我離了,肯定找你麻煩,你想被她再嫁一回?”
“不關你的事。”陳可秀把手抽出來。
陳母也得有本事找她麻煩,就算想拿她去再換一次彩禮,也得看她肯不肯。
咋的,她要是不願意,還能罔顧法律?
她剛要開口,邵衛國捂了她的嘴,“彆說成嗎?大家都看著呢,給我個麵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