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臭著臉,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,“家裡這麼小,還讓外人占地方。這門婚事,我得考慮考慮了。”
言下之意,要是不把邵衛國趕走,那他就不結親了。
陳可秀把筷子拍在桌上,“嚇唬誰呢,不談就滾蛋。”
“可秀!”陳父嗬斥了一聲,“怎麼和小林說話的?”
陳可秀扁扁嘴,委委屈屈地低下頭,不說話了。
林少同見她一如既往的嫌棄他,還是被迫坐下來和他談親事,不敢還嘴,就覺得爽翻了。
他確實沒有一定要娶陳可秀的心思,就打算讓陳家父母攪和她的生活。
雖然給了幾十塊錢,那也不是沒有代價的。
要是攪和離了,也不是不能再添一點點錢,把人娶回去。
他現在也算是二婚,陳可秀生得好看,還是作家,吃虧也吃虧不到哪裡去。
要是沒能攪和離婚,這錢,陳家父母必須退回來。
不論怎麼看,都不會吃虧的。
現在看陳可秀沒了囂張的氣焰,他心裡暗爽,更想把人娶回去了。
隻要成了他的媳婦,還不是他怎麼說就怎麼是?
看他不把人訓成狗一樣的聽話。
他想到這些,勉強坐下,不過實在是太矮了,就抻著脖子,不願意低頭。
這副樣子,多少是有點可笑的。
陳父都有點看不下去,連忙招呼道,“吃飯,吃飯。”
陳可秀捏著筷子,吃了個餃子,才輕飄飄地問道,“林少同,聽說你挺牛啊?放話要娶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