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都是他從陳家父母那裡聽來的,跟她沒有任何關係。
林少同咬牙切齒,看向陳父,“我給你388塊錢,正月把婚禮給我辦了。”
陳父有些遲疑,“這,也太急了吧。”
他隻差說錢不夠了。
林少同也沒多少錢,這是所有的家底了,其中一部分,還是他姥姥退休工資攢下來的。
況且目前並不在他的手裡。
“就這樣,你要還是不要。不行就算了。”
“我想想吧。”
見媳婦兒被兩人當成貨物談論,邵衛國都想打人了,被陳可秀死死按住手。
邵衛國從鼻腔了哼了一聲,就不再說話了。
算了,反正他也得不到。
要是壞了媳婦的事,回頭還得衝他生氣。
林少同還以為他是不甘心,更加得意了,“先給你388,回頭結婚了再補。”
他從來沒把陳可秀放在眼裡,一個隻會順從父母的女人,都離婚了,收了彩禮,還能不嫁的?
敢不嫁,他讓陳家吃不了兜著走。
陳父一聽,覺得也差不多了,剛想鬆口,就見陳母急匆匆地從屋裡出來,“不行,太少了。”
陳可秀也煽風點火,“就是,這點錢打發要飯的呢。還想娶媳婦,窮鬼。”
可以說,林少同在彆人看來好的條件隻有兩個,高中生文憑,還有有點家底。
他覺得388塊錢已經很多了,沒想到還能被陳可秀鄙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