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也就是打電話和發電報快一點,要是寄東西,遇到點情況,一兩個月都未必能收到。
陳可馨隻能先和她去鬆海了,其他的以後再說。
還好之前就開了介紹信的,邵衛國又是軍人,一路同行,陳可馨的戶口本丟了,坐車問題不大。
陳可秀其實依舊懷疑她,隻是沒有任何證據,況且她已經不能百分百肯定,戶口本是在家裡不見的。
哪怕隻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是她弄丟了,那她也不能說是陳可馨偷偷藏起來的。
冤枉人的事,她不做。
退一萬步說,就算是陳可馨丟掉了戶口本,她目前也隻能把人一起帶走,回頭再送回去。
要不然怎麼辦呢,把人丟在陌生的縣城,暫住證也辦不了,回頭人丟了,算誰的?
她還不想做那麼絕,要是陳可馨因此受到傷害,那就是她的罪過了。
做了決定,還是忍不住重重歎息,多少有點懊惱。
她不明白,自己孕後期到底是怎麼想的,怎麼那麼草率的決定把四妹叫過來的。
真是自找麻煩。
折騰了一圈,最後的結果,隻能按照早上時候的想法,去買票,一家人一起去鬆海。
明明結局相同,可她做這些事的時候,心境完全不一樣,她對陳可馨熱情不起來了。
陳可馨也明白惹到她了,努力的做一些事,空閒一點,就爭搶著還安安和如意換尿布,陪兩個孩子玩。
小心翼翼的討好,局促不安的動作和眼神,讓人心生同情憐憫,忍不住想對她好一些。
用林姐的話來說,可惡的時候是真的可惡,乖起來的時候,又讓人一點都討厭不起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