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於娘家,她都這麼有地位了,單位的福利房肯定有她的份,自己住自己的。
她又沒有麵臨著工作、戶口、住處的困擾,沒有任何的後顧之憂,還有優厚的工作。
想收養什麼樣的孩子,都可以自己做主了,自由自在的不好嗎?
華蘭聽了她隻從生活的角度去分析,有些不滿到,“除了這些呢?人是有感情的,很多東西放不下。算了,你家庭和睦,也體會不到想離婚的滋味,你的意見沒有什麼參考性。終究硬了你自己說的話,你筆下的人物就是虛構的,性格也是。”
陳可秀點點頭,“也許吧,不過說真的。當初要是我和你有一樣的條件,早離了八百回了。”
華蘭感興趣了,抬了抬眼,“你男人這麼寵你,你還想過離婚呢?”
陳可秀皺眉,"寵這個字我不愛聽了,這叫互相理解包容。"
啥叫寵啊?
寵是由上到下的俯視情緒,她就是不怎麼愛聽。
再說以前也不是這樣的啊。
她記得邵衛國挺大男子主義的。
雖然磕磕跘跘的走到現在,邵衛國也理解她包容她,互相扶持,當初的委屈還是存在的。
隻是時間久了,不太能想得起來,當初那些濃烈的情感體會了。
開心、難過、悲憤這樣的情緒,確實變得模糊了。
甚至,隻記得當初鬨死鬨活,非得要離婚是為啥。
後來選擇不離婚,具體是為啥,也都記得不太清楚,哪怕隻過去了一年的時間。
不過......她這會兒有點底氣了,一個人帶著孩子也得過得好,再惹她生氣,她還是得離。
大概邵衛國也知道,一句重話都不敢給她甩。
陳可秀也不信什麼愛情,不過是在邵衛國找到的媳婦裡,她能給的最多,最符合他的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