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利用多年,這也是她的兒子。
心頭難免多了幾分澀然。
可看看陳可秀這個討厭的人,還有正在屋裡吱哇吱哇的兩個奶娃娃,她的眼神堅定起來。
反複的告訴自己,邵衛國已經被陳可秀教得不孝順了,繼續留在家裡也沒有什麼意義。
不但沒有任何好處,還隻能拖後腿。
就算邵衛國有本事,都三十歲的人了,和小年輕的時候不一樣。
從連長到團長,他用了將近10年的時間,而且據說能當團長,那也是因為當時年輕,趕上了最好的政策。
而他現在已經三十歲了,從頭再來的話,就算再能乾,一個月能拿20塊錢的工資也就頂天了。
就他這副不孝順的模樣,陳可秀吃肉,自己怕是連湯都喝不著。
再說,等到那個時候,李子和建國都已經畢業了,說不準也有了好的工作,誰還稀罕他那1塊8毛的。
為了以後那一點點有可能的......三塊兩塊的錢,現在搭一大堆錢出去,那不是賠本的買賣嗎?
退一萬步說,如果他爬的速度很快,以後的工資更高,就他那心軟的樣子,往他麵前跪上一跪,就什麼都有了。
所以,分家是最好的選擇。
必須分家!
邵母重新過了一遍腦子,想法越發堅定起來,“三爺爺,你不用問了。這個孩子我已經欠他很多了,以後不會再拖累他。而我呢,身體確實也不太好,也給不了衛國什麼,你說是斷絕關係也好,還是分家也成,都行吧。”
三爺爺意味深長地看了她一眼,點了頭,“竟然這麼說的話,那就寫個字據吧。要是分家呢,就把所有的東西都拿出來,大家數一數,看一看。幾個兒女應該怎麼分合適,要是......”
“要是什麼?”邵母咽咽口水,期待又有點害怕。
三爺爺也沒賣關子,“要是你說以後不往來,就當做兩家人來過,那就斷絕關係。屋裡的這些東西,全都是你的。你要願意呢,就給他一點安家立命的東西,要是不願意呢,誰也說不上什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