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做之前的時候,隻需要板著臉,陳可秀就會乖乖聽話的。
就像好幾年前讓她嫁給邵衛國,抗拒的不行,也就說幾句話的功夫,還不是乖乖嫁過去了。
但自從前幾年回來過年,她就發現這個女兒不一樣了。
一點兒都不聽,稍微說幾句不好聽的,又是掀桌,又是要拿殺人來威脅的。
最後的這段日子,好歹是每個月給五塊錢,可是但凡她敢多說一個字,一分錢都不落在她的手裡。
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真要不聽話,還能拿她怎麼辦?
到時候,給她惹急了,當真一分錢都不給家裡。
彆看隻是五塊錢,這一年下來也得有六十,陳父的工資,哪怕是到了現在,一個月也才十八塊錢。
而她雖然下崗,不過也是以內退的身份下崗的,廠子也給補貼了,一個月五塊錢的補貼。
跟陳可秀拿的錢加一起,以及陳父的工資,一個月加起來也有二十八塊錢,日子能勉強過下去。
不想著吃點好的話,還能存點錢。
要是上門去鬨,把老大惹毛了,回頭不給錢了,這日子不是過得挺艱難嗎?
在她的眼裡,女兒是潑出去的水,也沒有養著娘家的義務,世間也沒有這種道理。
到時候陳可秀真的一點都不念親情了,一分錢不出,誰也說不出什麼錯來。
這能得罪嗎?
陳母都有點猶猶豫豫的,可不敢像以前一樣,一言不合就能殺上門去。
因為她心裡明白,現在的陳可秀,可不是她可以隨便拿捏的了,搞不好會弄巧成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