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結婚的時候,陳可馨才十二歲,都是膽小懦弱的。
後來也曾見過她,這個四妹彆提多安分守己了,在她婆家人麵前都不敢大聲說話。
她看著陳可秀,認真的說道,“大姐,我知道你跟四妹之間有點誤會,之前她投奔你,你們倆不歡而散的事情,我也是知道的。不過,她那時候就是孩子。我們都是姐妹,更應該互幫互助才行。”
如果自家人都不幫自家人,還要互相猜疑,那也太可笑了。
再說,這種事情,怎麼能隨便說呢?
陳可秀聽她這麼說,也沒有提醒下去的興致了,隻是淡淡地點頭,“隨你吧。”
像陳可馨這樣的人,要是可憐她,隻會承擔她的命運。
不管不顧是最好的選擇。
二妹堅定的認為陳可馨是好的,那她也不廢話了。
隻希望陳可馨在邵衛國麵前吃了癟,也對陳可蘭帶著尊敬和感恩的心,收起她那些心思才好。
畢竟,陳可蘭不是她。
雖然陳可蘭性格可以自強,但她畢竟沒有任何收入,目前來說算是依靠羅大柱。
要是陳可馨鬨出什麼亂子,對她的生活影響會很大。
如果不是因為這樣,陳可秀壓根就不會多嘴提醒。
大家晚上一起吃了頓飯,陳可欣母女就跟著陳可蘭回家了。
還是她主動提出來的。
陳可秀自然不會挽留。
看著陳可蘭親親熱熱的挽著陳可馨的胳膊離開,她隻能無奈歎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