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劉先生是吧,最近你很活躍啊,帶著你那些狗屎一樣的評論,走遍了大街小巷,到底是誰給你的勇氣能夠評判這個評判那個?”
陳可秀露出納悶的神色,“是你那個寫了10年都無人知曉的作品嗎?還是說,您如今45歲,一事無成,還需要老婆養著精神嗎?又或者說,是你活了這麼大的年紀,白白浪費的青春嗎?”
她今天敢來,自然也是做了一些準備工作的。
劉森的底兒都被他查了個底朝天。
因為本來就不難查,這個人壓根就不用馬甲的,不管是地址還是名字,一眼就能看見。
花點錢打聽打聽,壓根就不是難事。
劉森今年四十五歲,三十歲的時候下崗,然後開始寫小說,投稿屢屢碰壁。
一直都是靠著媳婦兒養,堅信自己總有一天能夠出頭。
至今一事無成,依舊沒有出去工作。
不過倒是發表了一部作品,還是那次散文詩集的,陳可秀打聽到,這還是他老婆掏錢給他出版的。
放在書架上都能吃灰。
人生履曆大概就是這些。
剛剛一見麵,劉森的底,就被他抖落個乾淨,還是當著上百號人的麵。
就算是臉皮再厚,劉森也有點掛不住了,臉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黑。
真是太賤了。
他充其量就是截取她小說裡的片段,歪曲了點東西。
大家都是有麵兒的,怎麼特意打聽他的底細,用這種事攻擊人?
他冷冷地嗬斥道, “你懂什麼,你把文字當做賺錢的工具,對我而言是一種藝術。對藝術獻身,不沾染銅鏽,是你永遠都不會懂得境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