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包裡掏了筆記本,寫了張紙條放在車裡,半開著駕駛室的窗戶,帶著香香和如意一塊去吃飯。
吳廣看著如意,“這是陳老師的女兒嗎?都這麼大了。”
記得當初好像都還沒有孩子呢,陳老師可真年輕,看著都沒多大變化。
陳可秀點點頭,拉了拉如意,“這是吳廣,叫哥哥就行。這兩個都是我家的。”
如意叫了人,香香也乖乖叫人。
吳廣嘿嘿直樂,從衣服口袋裡掏出兩百塊錢,往兩個小丫頭手裡一人塞了100塊錢。
怕陳可秀拒絕,他忙說道,“彆拒絕了,給兩個妹妹的心意。我有錢。”
吃飯的時候才知道,吳廣家就是運氣好,他二叔和劉大誌承包了一個山,結果裡頭有礦。
反正是賺了好大一筆,他二叔去開廠了,劉大誌搞的建築。
就連吳廣,也跟著做生意,日子過得還不錯。
至於吳營長,現在也是團裡乾部了,這一家子日子過得風生水起的。
吳廣說到這裡,又有些鬱悶,“我姑父吧,總是搞一些花裡胡哨的事情,那麼大把年紀了,也不知羞恥。”
既然是熟人,陳可秀點撥了幾句,“為什麼不離婚?”
吳臘梅一聽,立刻擺手,“不行不行,那多丟人啊。再說了,隨便他了,反正人也不在家裡,隻要彆把錢給外人花,怎麼著都行。”
離婚乾什麼呀,不缺吃也不缺穿的。
至於他願意跟誰在一起,都那麼大年齡了,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。
而且都是他把家裡的錢拿去搞投資了,要是離婚了,可不就有理由讓他不拿錢回家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