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能夠依靠陳可秀,就能得到這些,那還混什麼混。
混又混不出個名堂,吃飯都成問題,要是發生點什麼事情,還可能去蹲大獄。
隻要能夠得到房子,然後有清閒的工作,再娶一個京城裡的姑娘,這人生可就圓滿了。
雖然之前口口聲聲跟陳父說一定要要多少東西,其實也是心裡沒有底的。
現在看到陳可秀有車有房,日子過得滋潤,心中就有數兒了。
大姐肯定有錢!
一個女人家,犯不上過那麼好,有錢就該孝敬父母,幫著娘家弟弟。
他的語氣理所當然的,全然忘記了剛剛邵衛國說了會揍他的事兒。
在他的心裡,始終都是,當姐姐的就是要給弟弟做貢獻,而女人就是低人一等。
可不能把陳可秀放走了。
陳可秀聞言,微微一笑,抬手就給了他一巴掌,“做你的春秋大夢呢,怕是夢魘住了,我給你一巴掌,看你能不能清醒。還一人一套房子,我看你長得就像一套房子。”
想著也沒什麼必要報複,離得遠遠的就好。
甚至也給了父母贍養費,雖然不多,該儘到的義務已經儘到了。
至於陳家父母的行為,該不該死,那都輪不到她來審判,她作為繼承身體的女兒,隻能按照原主的意願,多少給點錢買個清靜罷了。
陳家父母逼逼賴賴就算了,這兩個弟弟也敢在這裡指手畫腳的,怕是沒挨過打。
要是打彆人,還可能被訛詐,被掛上一個故意打人的標簽。
當姐姐的打弟弟,自古以來都叫做清官難斷家務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