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陳可珍不一樣,從小就頂嘴,永遠都不願意讓著弟弟,一定要爭取自己的利益。
如果說陳家割了一塊肉,其他人絕對是不敢夾肉的,那都得是陳父陳母以及弟弟的。
陳可珍不一樣,她就是要吃,敢伸筷子,還敢吃進肚子裡。
就算是一邊挨打,都得把該拿的拿到手。
每當這種時候,當大姐的陳可秀就會在一旁說教她不懂事,不孝順父母不讓父母放心,也不夠疼愛弟弟。
而二姐都是攔著不讓打,雖然不敢說話,卻會用身體攔著父母落下來的拳頭。
所以陳可珍最討厭的就是她大姐,最喜歡二姐。
倒是沒想到年紀大了之後,大姐清醒了,腦子有坑的卻是四妹,搶了二姐的老公,當然希望兩人不得好死。
陳可秀並沒有透露,隻是笑著搖搖頭,“到時候你就知道了,說不定四妹會很後悔嫁給羅大柱。”
“要是這樣就太好了,我一定要去她麵前狂笑三天。”陳可珍說道。
陳可蘭歎氣,“都是姐妹家的,四妹走錯了路,現在我也不怪她了。自己有自己的緣分,隻要過得好就行。”
陳可秀:“......”
典型的好了傷疤忘了疼。
她覺得自己都夠大方的了。
看看趙玉蘭還有陳家人鬨了這麼一出,她可是啥懲罰都沒做的,隻是把金主編給告了。
金主編嘛,乾的那些事是絕對犯法的,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推脫掉的。
反正欄目結束之後就立刻被帶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