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那是她的親媽啊,又怎麼可能真的恩斷義絕。
指不定多難過。
陳可秀歎了口氣,“我也不知道,等著筆錄吧。”
她覺得,這是八.九不離十的。
張香香垂著腦袋哭,也有點著涼,鼻涕擦不乾淨。
這份筆錄,陳可秀直接給了張香香。
按理說,刑事案件不應該給看的,可問題這樁事兒,還不一定能算是刑事案件,都有可能是民事。
張香香看了一眼,綁架她的是王桂和馬強,兩個人並不是人販子,也不是她媽要把她賣掉。
是他們和羅大柱商量後決定的綁架她,用她的生命安全,威脅大姨給錢,不過也是陳可馨同意的。
張香香不敢相信,拚命搖頭,“你們是說謊的,我媽不可能害我。”
她雖然拋棄她,不至於害她。
王桂無語道,“我們都不認識你現在的臉,怎麼可能準確無誤的抓人。就是和你媽商量好了的,才能準確啊。”
就是說好了的,陳可馨去找張香香,他們跟著,隻要抓她身後的小姑娘就可以了。
所以才能這麼順利。
兩人也是第一次乾這種事,就是聽說陳可秀很有錢,又在乎這個外甥女,所以才會想到這些。
既然已經被抓了,那是相當配合,把知道的如同竹筒倒豆子般全部說了出來。
恨不得能說的更多。
下意識覺得,多推點東西在陳可馨身上,才不會很慘。
反正是陳可馨的女兒,怎麼也是她最該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