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七天,過期不候。”
他聲音淡漠而又猖狂,似乎料定了我會屈服。
夜已經很深了,整個北城都籠罩在一片繁華當中。
北城是超一線城市,各項設施在國內堪稱一流,可就是這麼一個繁華的所在,卻沒有我的容身之處。
我一個人走在馬路上,想到這幾天我遭受的痛苦與侮辱,便覺得空氣裡都透著股苦味兒。
在娘家待了五天,王遠明出院了,打電話讓我回去跟他離婚,商量財產分配的事兒。
我媽非要跟著我去,說她要撕爛那個小三兒的嘴。
我沒跟我媽說王遠明算計我的事兒,擔心她跟著去了知道這事兒,好說歹說才讓我弟把我媽拉走。
到了家我習慣性的用鑰匙開門,卻發現鎖子已經被換了。
敲開門進去,是李茜開的門,她身上穿著我的衣服,腳上穿著我的拖鞋,就連手上都戴著結婚的時候王遠明送我的金手鐲,開門的時候還故意抖了抖手腕,生怕我看不到。
我氣的擰住她的手腕,上手就扯。
手指還沒碰到金手鐲,她哎喲一聲就坐在了地上:“姐姐,對不起,我錯了,但我肚子裡的孩子是無辜的,求求你,彆打孩子!”
她嗓門很高,帶著哭腔,很快就把我婆婆招來了。
我自知中計,冷笑了一聲,揪住李茜的手腕就往她的臉上扇了兩個耳光。
既然她說我打她,我不打豈不是對不起她的良苦用心。
我婆婆恰好看到我打她,撲過來就打我。
我揪住李茜往身前一擋,她比我高,我婆婆一巴掌就拍在了李茜的麵門上。
我婆婆手勁兒大,打的李茜一下子就沒聲兒了。
這下子,我婆婆慌了,王遠明恰好趕過來,我眯了眯眼睛,計上心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