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看對了眼,很快便結了婚有了我。
在我媽懷孕五個月的時候,我爸出去務農,在地裡發現了受傷昏迷的嚴司翰的母親,焦靜雲。
我爸是個老好人,這種情況下自然會出手相救。
便將焦靜雲帶回了我們家。
焦靜雲懷了孕,又無家可歸,我爸我媽便將她收留了下來。
那時候他們並不知道焦靜雲是一個大混子的女人,隻當她是個苦命的女人,便在她的哀求之下讓她留了下來。
焦靜雲這麼一住,便在我們家住了將近七年。
七年的時間裡,會發生很多很多的事情。
比如我媽跟嚴司翰的媽成為了非常要好的姐妹。
比如我和嚴司翰成為了青梅竹馬,暗地裡被兩個媽給定了娃娃親。
比如我爸學人下海做生意被騙了錢,從一個老好人變成了一個酗酒又好賭,還總是打我媽和我的混蛋。
比如每次在我媽挨打的時候,我媽就會拜托嚴司翰的媽領著我和嚴司翰躲到韓魏國的家裡。
在那七年裡,我媽遭受了太多太多的苦難。
可那個年代的女人,即便是受了家庭暴力,為了麵子,也不會跟外人說,更不會有離婚的想法,隻能默默受著,默默忍著。
可我媽能忍,不代表焦靜雲也能忍。
於是,命運就此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