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鹿愣住。
簽離婚協議,遺囑才生效,這就意味著,她如果不簽離婚協議,就不能繼承遺產。
“如果我不簽呢?”林鹿聲音顫抖虛弱。
宋宴行看著她:“你不簽,陸總的財產就失去了第一繼承人,JS集團啟動了臨時股東會議改選總裁,這件事你應該知道了吧?”
林鹿知道。
“所以?”她咬牙道。
“所以,你不繼承,會有人來繼承,”宋宴行說出這個殘酷的事實:“林小姐,你有兩個選擇,第一,簽字離婚,合法繼承陸總的所有遺產,包括JS集團,第二,放棄簽字,遺囑作廢,由JS集團新選出總裁,即使新總裁不能立即繼承陸總全部遺產,但他一定會很快想辦法蠶食掉陸總的遺產據為己有。”
遺囑生效的先決條件是簽字離婚。
林鹿不想。
但同時,她也不想陸見深的遺產被人奪走。
林鹿垂下眸子,她看著陸見深。
良久,她像是下了決定一般:“我不會簽字離婚,我也不會讓陸見深的東西,落到彆人手中!”
“林小姐,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?”宋宴行譏諷道,“你知道陸總身價多少?不讓陸總的東西落在彆人手中?你憑什麼?”
陸見深身價多少,她不在乎。
她要是在乎,當初就不會同意和他離婚。
她隻是想守住他的東西。
其他的,她不在乎。
“我沒必要跟你解釋什麼,宋先生,你應該慶幸,你沒出賣陸見深,”林鹿冷冷開口,“否則,我會親自送你下地獄!”
她說完,目光戀戀不舍的看著陸見深。
我愛你。
這三個字,她好像從來沒對他說過。
以後,也不會了。
不是她不想,而是她再也沒機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