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格林大人您就彆取笑奴婢了,奴婢粗手粗腳的,哪有您這麼好。”話雖如此,目光卻一直不曾離開過腕間那串珠子。
格林撫著萍兒細嫩的手道:“你什麼都好,就是對自己沒信心,你的姿色可是不輸許多人。”
“但不及夫人美貌是嗎?”萍兒就是再笨也看得出格林對自己有意思,否則不會又是送墜子又是送手串的,不過她記得格林一開始糾纏的人可是淩若,對自己根本不在意。
“你也說了是夫人,她是王兄的人,就算再美貌也沒用了,更不要說還是個有了年紀的大肚婆,哪有你這麼青春可人啊!”格林輕佻地勾了一下萍兒的下巴,“自從上次你走後,我可是日思夜想,無奈你總跟在夫人身邊,想與你說句話都沒辦法,幸好今日在這裡遇到了,也幸好這串碧璽手串找到了它的主人。”
碧璽……萍兒有些吃驚地看著腕間那一顆顆美麗的珠子,她猜到這些珠子價值不菲,卻也隻以為是水晶,沒想到是碧璽。以前還在家裡的時候,她曾見有人買過一個碧璽戒指,大小顏色均不及腕間的任何一顆珠子,但也足足花了十幾兩,照這麼算來,這串珠子的價值豈非少說也有幾百兩?
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不該收格林這麼名貴的東西,但要她送回去又一千個一萬個不舍得,而且這串珠子配她真的很好看,看得她自己移不開目光。
格林哪會看不出她的想法,緊一緊掌中的纖手道:“好了,你就好好戴著,往後再有什麼好看的東西,我再送你。”
在夜色中,萍兒偷偷打量著格林的相貌,他的五官不像汗王那麼俊秀斯文,但也不難看,細看起來,還有些英挺,隻是眼下有一圈青黑,想是因為沉溺女色之故。
不過除了這個缺點之外,彆的便沒有什麼了,與準葛爾其他那些粗魯無禮的人相比,已經好上許多了,而且他出手大方,對自己也好,哪怕明知他是有目的而來,依然忍不住為之心動。
自來到準葛爾之後,萍兒便明白,自己此生想再離開這裡幾乎是不可能了,既然如此,那總要為自己往後考慮,總不成要一輩子為奴為婢。
而對於一個女人來說,想要改變將來最好的辦法就是嫁人,她心裡最屬意的夫君人選莫過於葛爾丹,不僅人長的俊秀,又是準葛爾的汗王,雖說比不得大清的皇帝,可終歸是一地之王,尊貴非凡。
隻可惜:落花有意,流水無情;葛爾丹眼裡隻有夫人,連看都不看她一眼,之前還為了莫須有的罪,生生賞了自己二十鞭,讓自己又恨又痛。
相比之下,格林便要好得多了,憐香惜玉,又懂得哄女人開心,最重要的是他對自己有意思。再說了,格林身分也不差,是汗王的弟弟,可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,自己將來若是跟了他,不止可以擺脫奴仆的身份,還可以一躍成為人上人,坐享榮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