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7章(2 / 2)

僅僅是因為那畜生缺錢了想將阿花帶走賣進窯子裡,阿花不肯他便惱羞成怒下了死手。

而因為那人被證實確是阿花的親生父親,所以隻被官府輕飄飄地打了二十個板子。

畢竟大昭律法裡,親生父母打死孩子這件事並不是什麼重罪,隻會被判處“不睦”之罪,而且孩子越小,這個刑罰就越輕。

除非被打死的孩子身上有官職或者誥命在身才能另當彆論。

褚欣兒得知這件事的時候怒不可遏,但律法如此,她總不能去和京兆府尹叫囂,可她也絕不會放過那個害死阿花的畜生。

她以那畜生故意讓慈幼院替他養孩子為由,直接將人弄進了大牢裡。

這種官司,官府一般都會懲罰拋棄孩子的親生父母,畢竟若是每個人都這麼做,那慈幼院可能會堆滿了孩子,讓那些真正需要照顧的孤兒難再有容身之所。

正因為如此,很多父母即便把孩子扔在慈幼院門口後也不會找回去,擔心慈幼院很有可能反手就將他們送進大牢裡,而這樣的例子確實不少,要服三年苦役才能出獄,不值當。

但在褚欣兒的關照下,那畜生直接就死在了大牢裡。

這件事後,褚欣兒一直懊悔自己沒能早點將阿花帶走,心裡對於這種沒將子女性命放在眼裡的父母更是厭惡。

所以當她看到小陶給她送過來的故事梗概後,驀然眼前一亮,覺得這就是她想要寫的一下個故事。

可偏偏提供這個故事的書鋪東家規矩頗多,不僅要將寫出來的誌怪故事買斷,還不能讓任何人知曉這是她寫出來的故事,就連印書之類的都不能參與。

舉報本章錯誤( 無需登錄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