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頻裡的李淑婷表現得很慌亂,身邊的司機叫了她好幾次都沒有回應,安全帶也確實是沒有係。
一切都跟司機描述的極為一致,可怎麼看都覺得不對勁。
“李淑婷的精神狀態很有可能是因為放火後的愧疚感。”警方的人是這麼想的,哪裡會有人在做出這種事會還很平靜?
“可她既然這麼愧疚,為什麼沒有自首?”
而且她的表現,可不像是單純地魂不守舍。
一般情況下,人好歹還是有些反應的,按理來說司機叫幾次她應該就注意到了,可視頻裡她的反應明顯是遲鈍的。
甚至還伴有一種焦躁感,這樣的情況可不隻是單純的慌亂了。
“司機為什麼在她沒有係安全帶的情況下開車?”
這也是個問題。
正常人都不會在這樣的時候開車,甚至會認為這個客人有問題,不會繼續開車送人才對。
“司機的解釋是,他著急趕下一單,所以沒有在意她反常的舉動,直接開車走了。”
所有的問題都有解釋,可這些是不是太過完美了?
傅子淵一遍又一遍地看著監控,司機淡定的神色,還有李淑婷慌亂的神色,呈現出一種鮮明的對比。
怎麼看都不像是正常的情況。
“傅先生,這個司機已經將事情交代清楚了,我們隻能暫時關押他一段時間,但不能說他有罪。”
這件事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,都是異常意外事故,司機很容易就能從中抽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