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俊的男人!
我的眼睛盯在他臉上拿不下來了,一路跟著他,看著他雙手插兜的背影,我感覺特彆癡迷。
就是這個男人了!我喜歡這個男人!
跟了一路,他家在的大隊離公社好遠啊,我從來都沒有走過這麼多路,我們家在一大隊,去公社近的很。
不知不覺我就跟著他到了他家,但是我感覺我臉都磨破了,心裡好委屈。
他要進家門的時候我喊住了他,“哎,這位同誌。”
他回頭看了我,現在擺出了一個我自認為很漂亮的角度看著他。
但是據他所說,他看到我第一眼,我灰頭土臉的,是送了我回家之後,我洗完臉,他才發現,我真的挺好看的。
對,沒錯,他那天送我回家了。
而且知道我腳磨破了之後,還特意去大隊長家接了自行車送我回家。
他們大隊長家裡條件真好,那麼早就有了自行車。
他送我回家的時候跟我說:“其實我們大隊裡也不是都走去公社的,我們有牛車,平時花兩分錢就可以坐一趟,四分錢就可以來回。”
所以他從公社走回來隻是為了省那兩分錢嗎?真是一個勤勞又會過日子的好男人呢。
我心裡對他更是滿意,記下了他的名字。
原來他叫裴青楊,連名字都這麼好聽,我就更喜歡了。
他把我送到家裡之後,我讓我娘把他留住,喝口茶,吃果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