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裡的三個孩子正是要讀書的時候,吃的多長得快,我這個當爹的總得負擔起責任來。
都說我媳婦兒賺的多,她賺的多,那是她的呀,我總不能拿媳婦兒賺的錢來養家糊口。
那我成什麼了?
就照我媳婦兒那個賺錢速度,四弟妹還特別照顧她,剛一開始就給他分了早點鋪子的一層乾股。
我拿什麼跟她比?就算我一天拿十個滿工分,我也比不上他一天賺的錢啊,但那又怎麼了?我靠著自己的雙手辛勤勞動得來的,我一點都不丟人。
隻要我還能乾的動,我在這個家,就還是養家糊口的一家之主。
至於我媳婦兒賺的錢,她自己想存起來或者想花出去,我都不會乾涉半分,如果哪天我真的出了什麼事兒,她手裡握著錢也好歹還有個依靠。
從那時起,我生活中的重心就轉向了媳婦和孩子,老三,老四是不用我照顧的,偶爾會照顧一下老二一家。
老二挺不領情的,在知道我不是陪家親生的孩子之後,他就更不領情了,以前他都還隻是打老婆,現在我感覺他連我都想打。
如果給他打一頓能消除隔閡,那我一定二話不說讓他打。
可是不行,那樣非但消除不了,可能還會加深我們之間的積怨。
我本著來日方長的心態去處理我們之間的兄弟關係,我想著時間久了,以往的怨恨就會淡了,到那時我們還是好兄弟。
可我沒想到老二走的那麼突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