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,魏紅下班又去菜市場,她買了青菜,又訛了些蔥薑蒜,隨後來到肉攤,問了排骨價格,肉攤老板說排骨八塊五一斤,魏紅就順口說:“那給我來三根。”
老板點點頭,拆開三根排骨放在稱上稱了稱,說:“兩斤一兩,十七塊八毛,您給十八塊五。”
魏紅說:“幫我剁了吧。”
老板也沒多說,拿過刀就把排骨剁成小塊,正要裝袋的時候,魏紅又說:“彆急,你把兩頭的大骨頭給我去掉我不要,就把中間的小排挑出來重新給我稱。”
老板一臉為難地說:“大姐,我們排骨就是按根賣的,稱完了剁完了您說您隻要中間的,那這剩下的我咋辦?”
魏紅不以為意:“剩下的你繼續賣啊。”
肉攤老板說:“繼續賣也沒人要啊,再說也沒這樣賣的。”
魏紅頓時不願意了,大聲嚷嚷起來:“有你這麼做生意的嗎?我不想要你還強買強賣啊?”
肉攤老板一看不少人都被她這一嗓子吸引了過來,便硬著頭皮說:“這樣吧,您隻要小排也行,每斤您給加一塊錢,我重新給您稱一下。”
“憑什麼?”魏紅頓時不願意:“你自己說八塊五一斤,現在又跟我漲價,欺負人呢?”
麵對魏紅的潑婦行徑,肉攤老板當即認虧:“行行行,算我倒黴,我給你重新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