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員義正言辭道:“唐小姐,辦公室內的監控已經被人銷毀,縱火事件我們自然會調查清楚,倘若陸先生是清白的,我們不會隨意亂冤枉人。”
“但現在陸先生作為嫌疑犯,需要和我們回警局一趟。”
陸氏的員工們不約而同地擋在我身前。
“事情還沒證實,你們憑什麼帶走陸總?”
“這件事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!我們那時並不知道這瓶縱火劑是什麼!見瓶子裡麵的液體灑落在地上,便抬手扶了一下。”
“難道我們無意中碰了一下就懷疑我們是縱火犯嗎?”
顯然,警員對他們的解釋並不相信,卻還是維持著專業術語,“各位,我們也隻是公事公辦,還請你們不要耽誤我們的工作。”
“我們沒理由冤枉好人,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。”
正當他準備吩咐人把我帶走時,角落處的一處閃光點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
“等等!我有發現!”想到了什麼,我徑直朝那邊走去。
在牆角找到一枚微型攝像頭,我檢查了一番後,將它交給了警員,“這枚攝像頭並未損壞,裡麵一定拍到了縱火犯的身影!”
“警察們,我強烈要求嚴查!”
接過攝像頭,警員皺了皺眉,“我會儘快調取裡麵的內容。”
他剛要離開,二叔卻突然攔住了他的去路,惡狠狠地瞪著我,“你怎麼會知道這裡有攝像頭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