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來電話的,正是林沫沫。
收拾好情緒,按下接聽鍵。
“喂,沫沫。”李千帆道。
“你們公司準備去大理團建是嗎?”林沫沫道。
“嗯。不過,我明天去不了,我得參加葉萌萌的幼兒園親子運動會,畢竟答應她了。估計要明天晚上,或者周六才會啟程去大理。”李千帆道。
“心願清單的第二十條,和喜歡的人在耳邊約會。你不算趁機完成嗎?我們目前才完成12條心願,效率可不算快。如果你病情突然加重,心願完成的效率隻會更低。”林沫沫又道。
“那,你願意和我約會嗎?”李千帆平靜道。
“好。”林沫沫道。
“你懂約會的意思嗎?約會的話,就算我想牽你的手,想吻你,你都不能拒絕。不然就不能算是約會。至少在我看來,沒有這些,就不能算是約會。”李千帆道。
林沫沫不說話了。
她似乎有些猶豫。
“唉。”
這時,李千帆歎了口氣,然後又道:“算了。我試著約一下我前妻吧。”
“我姐?”
“不。”李千帆頓了頓,又道:“我第一任妻子,葉心夏。我前兩天跟她見了一麵。她正在籌備她的二婚婚禮,不知道她會不會答應和我約會,我問一下吧。”
隨後,李千帆給葉心夏發了一條信息。
“我記得,你以前說,你很想去洱海旅遊。我們公司本周末去洱海團建,你要一起嗎?”
大約數分鐘後,葉心夏的信息回複過來了。
“約會嗎?”
“如果你這麼理解,也可以。如果會給你添麻煩,那就算了。”
又過了幾分鐘。
“我知道了,洱海見。”
“哦,我明天可能去不了。我答應了一個幼兒園的小朋友,要陪她參加學校的親子運動會。”李千帆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