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過飯後,時笙閉著眼休息。實則是盤算怎麼逃走。
當時是被電暈的,時笙被眼罩蒙著帶走的。第一天,不知道被困在哪裡,雙手雙腳都被束縛,眼罩沒取下,什麼都看不見。
隻被喂了一杯粥,允許去了一次衛生間。後來就被安排來了這裡。
看守她的麵具人每天會送兩次飯,從來不和她說話。
據觀察,時笙發現匪徒隻有三個人,然而看守她的隻有一個人,而且是個女人。個子和身形和她差不多。
隻有第一天,時笙有聽到恐嚇的話。後來就都沒有人和她說話。聽他們的意思隻是想從冉子麒手裡拿點錢花花。並不想鬨出人命。
任何事情鬨出人命,那性質就非同小可。匪徒比任何人都知曉這個道理。
時笙所在的房裡有獨立的衛生間。倒是挺人性化的,也不用擔心她借口上廁所跑了。
她身上的包不見了,而且身上沒有任何東西。真正的身無長物了。
經過昨天一夜的思索,時笙決定要逃跑,不能坐以待斃。她知道冉子麒一定很快就發現她不見了。但是不到時間是沒辦法立案的。
所以,時笙必須得靠自己,不能就這麼乾等著。否則,遲則生變。
這裡是哪,時笙不知道。但是她所在樓層是七樓,這個房間的窗子沒有防盜窗。她搜羅了衣櫃,發現隻有兩套折疊整齊的床單被套。
加上床上那一套,一共是三套。時笙抓緊時間把它們統統扯成布條,再一段一段打結纏上。末了還使勁拽了拽,以確保不會鬆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