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3章

到時候林寒所剩兵甲恐怕不過區區幾百人,千人都不到能有個人的威脅?

其二,就是甲胄這些東西,府衙不出物,林寒需自己去買精鐵打造。

按照軍令狀上的內容,一月之內,他就得剿滅悍匪,一月之內,又如何能打造出五千副精鐵甲胄?至多也就三五百副。

等一開戰精鐵甲胄必然有損壞不能用者,餘下可能也就一二百。

戰鬥一完畢,文帝差人將這些甲胄收入府庫便是。

於情於理都是他這邊好處多多,規矩自然也就可破了。

另外募召兵甲,需要帝王頒給的虎符,否則私兵也不可以有。

說到底,其實還是受製於文帝的,隻在文帝準允範圍之內組建這樣一支兵家,文帝自會準允。

於是,文帝便對一旁的楊振興說道:“下詔!”

楊振興也不敢再說什麼,隻得是按照文帝令,取來了筆墨紙硯。

“準封林寒為大夏四品武將右都尉,準,招募私兵五千,打造精甲五千副,精鐵武器五千副,弓弩一千副,箭矢兩萬支,行,隨意出帝都特權,頒五甲虎符,進寒山剿匪!告知朝野,頒布特令!”

說是準允林寒打造精甲,精鐵武器多少多少,然則文帝是認為他打造出來不出這麼多的。

之後,楊振興給林寒拿來了虎符。

這五甲虎符就是私兵符,一甲虎符就是準允至多私兵一千人,二甲則是二千人。

這五甲虎符自然是五千人以內,多一人,招募者就會被處斬。

當然如果有個一兩百個私兵的人,這種都不需要頒布這種私兵符令,隻要不造甲胄,不借著有私兵亂殺無辜,就沒事。

林寒這才帶著私兵五甲虎符朝著外麵走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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