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的妻子雲檸,其實患有精神疾病,她不是一個完全能民事能力行為人,所以某些行為,非常不合理,也不合法的。”
話落,旁邊的錢律師,將雲檸的精神診斷證明遞交了上去。
這是雲檸前段時間,因為孩子去世,導致心理出現問題的診斷。
診斷書上表明:確實有精神分裂的傾向。
雲檸沒想到,顧司禮會拿前段時間生病的事情做文章。
她連忙解釋:“不,不是的,我的病已經好了,我有很清楚的認知能力。我要和顧司禮離婚,我和他的感情已經破裂,我寧願淨身出戶,請接受我的離婚請求!”
見雲檸情緒激動,法官敲了敲法錘:“肅靜!”
接著,他麵無表情的說道,“由於原告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對自己喪失自辨能力,因此提出的離婚請求,屬於無效訴訟,駁回起訴內容。”
“為什麼?!”
雲檸臉色蒼白,無法克製的提高帶著哭腔的聲音,“為什麼要這樣?我隻是想離婚而已,為什麼連這麼簡單的請求都沒辦法完成?”
然而,雲檸的激動,隻能證明她的精神狀態不穩定。
顧司禮見狀,沒有就此停止,反而又看了錢律師一眼。
錢律師輕咳一聲,繼續開口:“鑒於顧夫人精神狀態不穩定,需要係統的醫術治療,而顧司禮先生作為她的合法配偶,有權將她從父親手中接走,送進醫院進行治療。”
從法律角度來講,能夠決定妻子生死的第一法律人,不是他的父母,而是配偶丈夫。
錢律師提出這一個請求,是合法合規的。
雲檸瞪大眼睛,沒想到還有比離婚敗訴更壞的事情發生!
顧司禮把她變成病人,然後合理合法的限製了她和父親接觸,阻攔和朋友交往!
他把所有人趕走,把她放在一個框裡囚禁!
“我不同意,我不同意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