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麵用鬥大的粗體字號寫著:“工人的好領導,村民的好村長,人民的好同誌,不白之冤何日昭雪?”
這個標題,嗯......
方卓總覺得哪裡不是很對,但又說不上哪裡不對,總之就很奇怪。
搖了搖頭,他繼續往下看道:
“一些彆有用心的人拚命栽贓方卓同誌,竟用出了一些十分下作的手段,本報記者為還原事情真相,特地采訪了方卓同誌本人,並在暗地裡找到了許多相關人士進行調查。”
“通過調查結果得出,其他報社曾發出的內容,與我方記者整理出的內容完全就是兩個極端,藥廠的員工曾直言許女士給廠裡造成過一萬多塊的直接損失,卻被廠領導選擇從輕處理,卻不料被其倒打一耙。”
“幾天前,方卓同誌曾以村長的身份展開過村民大會,本報記者同樣采訪了許多家村民,切實走了一趟青磁村,得出的結果均相同,當晚許家夫婦的所作所為甚至引起了眾怒,最終鬨得不歡而散。”
寫到這裡,基本上就是把前因後果講了一遍。
其中有些太敏感的東西,他們報社果然還是沒敢往上寫,比如許國豪的那件事。
涉及到市裡麵的領導,還是那種指名道姓的形式報道,且對方手裡真有實權。
這幾條要素湊在一塊兒,除非他們躲得遠遠的,要不然到時候他們是真敢抓人。
不過即便寫到這裡,方卓依舊十分滿意,這一段就相當於導言,下麵還有著很多關於細節方麵的展開,以及其他人的一些證詞。
在寫到那張請願書的時候,還是著重展開做了一些說明:
“方卓同誌在回去礦山視察過後,工人同誌們便自發地對他鳴起了不平,這才有了這張上百人簽名的請願書。”
這段寫完,下麵還配了一個迷你的照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