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清清一看到警察同/誌,率先走了過去,先發奪人。

“警察同/誌,你可要為我做主呀,這個顧風以前就是我一個舔狗,還是窮光蛋。”

“他想買珠寶送給彆人,自己沒錢竟然就偷我的,現在人證物證都在,你快把他抓起來。”

好在警察同/誌也沒有隻聽陳清清的一麵之詞,過來詢問了一些情況。

知道剛才在櫃台發生的事情後,神情也嚴肅了幾分。

這麼一聽,我確實有很大的嫌疑。

警察原本打算先把我帶到警察局,再詢問具體情況。

看著陳清清自以為勝券在握的臉,我輕笑出聲,給警察提供了一條證據。

“警察同/誌,這項鏈就在地上,你大可以讓相關人員檢查檢查,這上麵有沒有我的指紋。”

聽到這話,陳清清臉色一變,從頭到尾我都沒碰過這珠寶。

怎麼可能會有我的指紋,但她還在強行辯解。

“警察同/誌,你彆信他的,他偷東西的時候肯定帶了手套。”

“就算沒留下指紋,也不能說明什麼,你快把他帶到警察局好好問問。”

林月眼看著陳清清不知悔改,搖了搖頭站了出來。

“同/誌,這周圍的店都是我家開的,附近有攝像頭,我們還是看看攝像頭再說吧。”

此話一出,陳清清徹底慌了。

她沒想到這竟然是林月家開的,而且還有攝像頭!

那她剛才做的那些,豈不是都被拍到了。

想到這裡,陳清清立刻便換了一副嘴臉。

“不用了,我看這件事就算了吧。”

“這顧風好歹也在我們家工作這麼多年,這次我就饒他一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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