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3章
“有氣節,就不怕這首歌根本火不起來,最後他虧得血本無歸?”
打包賣雖然便宜,但是有綜藝節目組的人去運作,最起碼能掙個百十來萬,但要是自己去賣,能不能賣出去還不好說,要是弄不好,還會砸了自己的招牌。
本就沒有閃耀起來的歌星,可就一輩子蒙塵了。
會議室的人聽說這歌曲能買,才重新又聽了一遍歌曲。
“難怪這麼有底氣,合著是本事真的大。你們覺得怎麼樣?”
看許尤的意思,想是想要自己出麵,親自去跟鄭淵談合作。
“這麼個人才,要是能聯合咱們出幾首歌,五年......不,三年就能成為主流歌手,包裝一下成為咱們家的台柱子,也算是終於能壓一壓鵝樂那邊的氣焰。”
音樂圈,誰手裡的好歌多,慕名而來的聽眾,充會員買下載權的人才會多。
鵝樂仗著自己家大業大,並且能夠提供拍攝電影,電視劇片頭曲、片尾曲的資格,拉攏了不少歌手去跟他簽獨家播放協議。
搶走了不少原本屬於他們這些人的蛋糕,音樂平台裡麵,早就有人對此不滿,可不滿又有什麼用。
人家就是本事大、資源多,歌手願意去,他們願意留。
聽見許尤的話,趙亞楠指了指ppt上麵的購買金額,說道:“如果他真有這個本事,那我覺得我們甚至可以掏出比這多三倍的價錢跟他買下這首歌。”
這就等於這首歌的版權不掙幾個錢,以此換來一個優先談判權。
會議室裡其他人開始表述意見。
“他會不會已經是鵝樂的人了,要是那樣,咱們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