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時候我給人這種破碎的感覺了?
“您不用擔心,我本來也沒擔心過節目組的信譽,作為一個選手,我已經多次見證了節目組在維護比賽公平公正方麵的努力,更何況五天也不長,我本來聽您說還以為保守得一個星期呢。”
我的話並沒誇張。
如果是我們音樂圈官方就能解決,或者是需要國家文體部門配合,應該都是在四十八小時以內,畢竟文體局自己就參與了節目組的製作,並且還有兩位評委現在就在文體部工作。
但是跨部門,尤其是音樂圈跟司法機關關係並不怎麼密切,兩方鮮少有合作的情況下,解決起來就必須要更長的時間。
提交文件申請介入調查,等審批,等專門對接的人安排人負責此事,負責人來走程序報道領文件。
這一套流程沒七到十天,壓根拿不下來,因此對於節目組說的五天,我反倒有些疑惑。
導演解釋道:“能把時間壓下來,是因為提前就商量過,有一個對接的人,咱們外場每次都有兩名穿著製服的人在角落裡,你們應該也都看見了。”
“他們就是被委派來的官方,而且我剛才跟你說的幾個疑點,還是他們說的,一個體係操作起來會容易一點,但當時十字路口的人不少,取證找證據反推挺麻煩,五天是他們的極限了。”
十字路口人員多,密集且雜亂,就酸知道是哪個方向放的雜音,調出視頻以那個方向畫個圈,能有二三十人。
這範圍可是不小,再加上路人,又沒有貼電話號碼和姓名在腦袋上,找他們問話,也需要時間。
我點頭,表示自己能夠理解取證的難度,臨彆之際我提醒道:“當時我注意到正好在發出聲音的地方有一個拐角,在我結束表演之後那裡有個戴著黑色鴨舌帽,穿著深藍色套頭衛衣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