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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9章

要是沒有後代或者當了逃兵,你的兄弟子侄就會被朝廷當做替補,成為新的“軍事農奴”。

所以,有明一代,民戶等普通百姓往往拒絕跟軍戶通婚,就是為了防止階層下降。

普通士兵四十好幾仍是光棍的現象非常普遍。

了解了“史靈芝案”的背景,也就能猜到案件發生的原因。

“史靈芝案”發生前,士兵逃亡率依舊很高,洪武大帝為降低衛所士兵逃亡率,開始緊鑼密鼓地推行“軍人家屬隨軍”政策。

他規定,士兵在原籍如果有妻小,那就讓妻小趕緊到衛所;如果沒有,士兵的家人,就要給他物色一個妻子,然後自費送到衛所去。

剛好,身在洪洞衛的光棍唐閏山,想起來自己死去的哥哥曾有樁娃娃親,於是就動了歪腦筋,向兵部打報告要了史靈芝。

在這個節骨眼上,兵部接到報告後,沒有查證,雷厲風行地加以解決,畢竟軍人的婚配問題,是皇帝親自抓的頭等大事。

這也是鎮江縣令鄭玉山明知唐閏山的訴求違反《大明律》,卻依舊“推稱內府堪合,不敢擅違”的真正原因。

曆史上,洪武大帝得知此事後,極為憤怒,下令把所有參與過此案審理的官員,包括中央的刑部尚書,一律處斬。

對涉案官員的處理,正是基於此,洪武大帝雖然大力推進軍屬隨軍政策,倡導軍事建設優先,但此案涉及胡風元俗,刁民和庸官居然還敢“拿著前朝的劍斬我今朝的人”,這是對大明“法律最終解釋權”的極大蔑視,絕對是意識形態出了問題,需要嚴懲。

“史靈芝案”到最後已經不是一個法律問題,而是一個政治問題,需要的是政治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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