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(2 / 2)

重回1991 一條蛋 1838 字 3個月前

“這是萬山珠寶公司給我開的收據,我將一塊翡翠,賣給了萬山珠寶公司的李萬山,賣了12萬,這件事,你們可以找李萬山進行核實。”

林曉太了解村裡那些人了,他知道,他貿然將錢帶回來,打破了一些人的小算盤,多半會有人舉報他。

所以,將翡翠賣給李萬山的時候,他讓李萬山給自己開了個憑證,並蓋上了李萬山公司的公章。

一個年輕警察接過收據查驗了一下,“所長,這收據應該是真的。”

中年警察對林曉道:“年輕人,給你個忠告,不要覺得自己有點本事,就四處樹敵,否則,早晚會栽跟頭。”

林曉聽出中年警察的話是好意,但他卻不認同。

“警察同誌,你看過《西遊記》吧?那你覺得,唐僧有什麼錯,為什麼妖怪都想出他?”

中年警察聞言愣了一下,然後,看了一眼亭亭玉立的林溪,若有所思,“我叫黃誌剛,咱們鄉派出所副所長,以後有什麼麻煩,可以去找我。”

“黃所,要不坐下來喝幾杯茶再走?”

“不了,茶水可不頂餓,我們晚飯都沒吃呢,這大過年的,就我們最忙。”

“行,那就改天。”

黃誌剛三人沒想到,他們剛從林曉家離開,就被一群村民給堵住了。

“警察同誌,你們這是什麼意思呀,怎麼不抓人就走了?”

“就是,林曉的錢肯定是偷的,就該把他抓進去判刑,哼,還大學生呢!”

“你們該不會收了林曉的好處吧?林曉肯定給你們塞錢了對不對?”

“肯定的,現在當官的,哪有不貪的!”

“......”

黃誌剛臉色很難看。

本來,今天他就忙到很晚,晚飯都沒吃上,剛帶著兩個下屬到鄉裡飯店點了兩個菜,所長一個電話,他又被派了過來。

本來還以為是什麼大案,結果,就是有小人嫉妒人家突然有錢了,沒有任何證據就報警。

他隻是公事公辦而已,竟然有人說他收錢了。

他黃誌剛當警察二十三年,卻從未收過一分,這也是他最為驕傲的地方。

當年,他抓過一個罪犯,當晚,對方的家人找到他家,拿出五千塊錢,想讓他擺平這件事。

當時還是79年,那時候的五千塊,是什麼概念?

一個普通工人十年不吃不喝,也掙不到五千塊!

“你,你剛才說林曉偷錢了是吧?那我問你,你有什麼證據?”黃誌剛指著一個村民問道。

“這還需要什麼證據?他不偷,哪來的那麼多錢?”

黃誌剛冷笑道:“按照你的邏輯,你家的錢也都是偷的唄?”

“你彆冤枉人,我家的錢都是我們兩口子辛辛苦苦攢的。”

“哦,允許你攢錢,就不允許彆人掙錢?你的錢是乾淨的,彆人的錢就是臟的?今天我脾氣好,不跟你們計較,誰要是再亂說,我就按照誣告罪,把他抓起來。誰要是不服,可以去縣裡,甚至市裡告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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