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竟,誰在大年三十的大晚上,一個人待在小樹林裡。
就算解釋說自己是來小樹林方便的都解釋不通,因為小樹林裡有著半尺多厚的雪。
可就在這時,小偷突然拐彎了,向著國道的方向跑了過去,在即將跑上國道的時候,將背著的包裹仍在了地上。
而那個包裹,就是他此行的目的。
不過,他並沒有急著去撿,因為他知道,後麵還有一個警察在追。
果然,等了大概有十幾秒鐘,林曉又看到一個身影,順著小偷的路線追了上去。
林曉恍然大悟,難怪小偷沒往樹林深處跑,這樹林裡的積血有半尺多厚,小偷就算跑的再遠,警察也能順著腳印把他追上。
小偷應該也是發現了這一點,這才突然轉轉,上了國道。
在兩人跑出七八十米的時候。
林曉向著小偷丟包裹的位置跑去,在一堆積血中,他很容易就找到了小偷丟掉的包裹。
他撿起包裹,就向著縣中心的方向跑去。
一口氣跑了好幾分鐘,這才拐進一條胡同。
然後,騎上提前停留在這裡的自行車,往大河村的方向騎去。
路上,他打開了包裹。
然後,將裡麵的錢,塞進提前在衣服裡縫好的口袋裡,隻不過,發生了一個超出他預期的意外。
現金並不是20捆,而是有32捆,外加6條小黃魚。
這個意外是好事,可問題是,多出來的12捆錢,他沒地方放了。
不過,想到現在是晚上,他乾脆將多出來的12捆錢,放在了自行車前麵的車筐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