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也說了,那是發展起來,就算他說的一切都是真的,但你彆忘了,這是服裝店,一個入行門檻很低的行業,隻需要幾萬塊,就能開一個服裝店,競爭會無處不在,想殺出一條血路,談何容易?我不是瞧不起他,但他實在太年輕了,你想想,你和我,21歲的時候在乾什麼?”
“在上學呀。”
“對呀,我們21歲的時候在上學,而他21歲的時候就開始做生意了,說明他的文化水平不高,說明他經商的經曆有限,就算他有一定的經商天賦,可一旦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,他的弱勢就會顯現出來。”
“姐,那你說該怎麼辦?難道我們賣掉公司,拿著這幾百萬回家養老?”
“先不急著做決定,我們可以跟他去東北看一看,耳聽為虛,眼見為實,若他的幾家服裝店,真的是一個成熟的經營模式,再談合並的事兒也不遲。”
“那好吧。”
......
林曉離開服裝廠後,就把這事兒拋到腦後了。
兩家公司合並,對他來說,算是有利有弊。
弊端,自然是股份被稀釋,要是以後再進行融資、上市的話,可能會失去公司的掌控權。
好處,也很明顯,一個設計團隊,一個服裝廠,這都是齊美最需要的。
合並後,采購這一塊就變得容易了。
還有就是,對方有一層寫字樓,合並後,那層寫字樓肯定是要賣掉的,賣掉之後,就有充足的資金進行攻城略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