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後,來到樓下,將除了林德福之外,其他人的存折,也都發了下去。
其實,王二嬸並沒有出錢,主要是沒錢,掙的那點工資,除了她和王若英的開銷外,都投給王娜的便利店了。
她的兩萬,是林曉替她出的。
總不能大家都發財了,就丟下最早跟他出來打拚的王二嬸吧?那太不近人情了。
給王二嬸的存折裡,是135萬,而不是137萬,少的2萬,是他給王二嬸墊付的本錢。
除此之外,最開始跟著林曉一起去魔都的六人,每人分了五萬,後來去魔都的十人,每人分了兩萬,可謂是雨露均沾。
分完之後,林曉的賬戶上,還有5.7億,外加港城的一家娛樂公司,一個報社,一層寫字樓。
其中1.6億,是要分給周雪研的,不過,周雪研沒要錢,要的是百聯的七十多座百貨大樓。
另外,他還歸還了齊美的800萬,多出的50萬是利息。
剩下的5.7億,全部是他的個人資產。
“老板,飯菜都準備好了,什麼時候上菜?”
“現在就上吧,今天咱們不醉不歸!”
當晚,除了二傻外,所有人都喝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