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芸走到鏡子前照了下,然後,急忙慌亂的解釋道:“這是我昨天不小心摔倒磕的。”
“李芸,你當我是傻子嗎?你這......”
“我去上班了。”沒等鄒玉青說完,李芸抓起衣服,匆忙就走了。
屋子裡,鄒玉青氣的一拳捶在桌子上。
他可以肯定,李芸脖子上的痕跡,是被人給親的。
當初他和李芸在一起之前,他談過一個女朋友,兩人在小樹林裡親吻過,他就在女友的脖子上種了個草莓,過後,女友因為草莓的事兒被同學們懷疑,好幾天都沒理他。
整個一上午,鄒玉青都有些魂不守舍,每每想到李芸脖子上的草莓,他心裡就特彆難受。
下午,他乾脆收了攤,反正現在他也不指望擺攤掙錢,擺攤是做給李芸看的,免得讓李芸察覺到異常。
撕破臉皮後,他已經不準備把那筆錢的大頭分給李芸了,一分都不想給了,因為李芸堅決要離婚的態度已經惹怒他了。
下午,他再次來到林曉的豪宅外,怕被李芸認出來,他特意買了一套新衣服,還戴著個墨鏡。
殊不知,他要是不戴墨鏡,李芸還真未必能發現他!大冬天的,陽光又不晃眼睛,他卻戴著個墨鏡,想不引人注意都難!
一直等到下午三點多,他才看到一輛車停在豪宅外,李芸和林曉分彆從車上下來。
兩人雖然在交談,可是,相隔一米多,距離保持的非常好。
可越是這樣,鄒玉青越是覺得不對勁,因為兩人是老板和助理的關係,就算保持距離,也沒必要相隔一米多吧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