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價格,對國外大品牌企業來說不算什麼,因為他們生產的都是高端產品,1美元的專利費,隻占成本的幾十分之一,甚至低於百分之一。
但對於國內,就有點高了,在國內生產一台空氣炸鍋,成本才幾十塊,1美元,已經差不多占成本的十分之一了。
想了想,林曉又補充了一句:“國內這一塊,隻針對出口的空氣炸鍋收取專利費。”
第二天。
周玉帶著章瑩,開始跟那些企業談起了空氣炸鍋專利授權的事兒。
談的還算順利,最終,每台空氣炸鍋收取1美元的專利費,另外,三年後,專利費降為每台0.45美元,五年後,降為0.15美元。
不出所料,國外企業覺得這個收費很正常,甚至覺得有些低了,可國內的企業意見卻非常大,好在,隻是針對出口的空氣炸鍋收取專利費,他們這才答應。
果不其然。
各個家電企業都拿到專利授權後,才過了不到一周,威廉就給他打來電話,告訴他一個沃爾瑪的內部消息。
沃爾瑪已經分彆從三家企業訂購了下一批的空氣炸鍋,其中一家是國內企業。
這也就意味著,林曉很難從沃爾瑪手裡再拿到空氣炸鍋的訂單了。
另外,電路城也聯係了公司那邊,希望深安電子科技的空氣炸鍋能夠降價,否則,他們會取消訂單。
電路城的訂單數量並不多,一共才1.2萬台,林曉沒慣著他們,愛取消就取消,降價不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