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有四十多家國外媒體,也報道了這件事,把齊美一頓誇。
不過,這些國外媒體可沒安什麼好心思。
這四十幾家媒體的報道,以及不少國內媒體的報道,都是那些進入國內的國外企業花錢找人報道的。。
因為他們在國內吃夠了盜版的苦,他們希望能利用齊美這次的事件,給國內的有關部門施壓,讓國內加大打擊盜版的力度,倒是讓齊美從中受益了。
在鋪天蓋地的報道中,有一家港城,一家馬來國的公司,都找到齊美,希望能拿到齊美在港城和馬來國的代理權。
這種送上門的好事,哪有不答應的道理?
齊美雖然一直都堅持自營店的模式,但這種模式在國內還可以,如果擴張到國外,無疑要增加大量的運營成本。
何況,齊美現在僅僅占據了國內六個省的市場,在拿下全國市場之前,不會向外擴張。
但如果能通過代理的方式,進入國外市場,這就相當於白撿的。
雖然隻是一個港城,一個馬來國,但齊美也可以從國內著名企業,搖身一變,變成跨國企業了。
而且,如果能打開馬來國市場,就意味著,齊美的服裝款式,並不僅僅是基於國內顧客的審美,那麼,東南亞的其他國家在發現這一點後,也會主動上門尋求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