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曉讓保鏢開著車,帶著劉父、蔡珍,還有劉玉湖、林薇薇、林楠楠、林婷婷去逛街。
他給了劉父一疊消費卡,可以在十幾家商場內隨意消費的,是辦年會的時候抽獎剩下的,有五百麵值一張的,還有一千,兩千,五千的,可把幾個丫頭,哈遊蔡珍給高興壞了。
隻是,早晨九點出發,不到11點,就都回來了。
除了蔡珍滿臉喜色的提著大包小包,劉父跟在旁邊獻殷勤,其他四個丫頭都黑著臉,加起來就拿了六七個包裝袋回來。
剛回來,劉玉湖就帶著林薇薇幾女就找到林曉告狀。
“林大哥,你給我們評評理,那個蔡珍太不是東西了,一共八萬三千五百塊的消費卡,被她一個人花了八萬三,就給我們四個留了五百!你就不該把消費卡給我爸,你給我就對了,我肯定不幫她結賬,氣死她!”
林楠楠也不高興道:“什麼人呐!真不知道劉叔為什麼找了這個一個老婆,一點做長輩的樣子都沒有!”
“就是,早知道我們自己帶點錢了,結果,東西都挑好了,沒錢結賬,丟死人了。”林婷婷道。
“好了好了,彆生氣了,下午我帶你們去商場玩,喜歡什麼,我給你們買,隨便挑。”
“我要筆記本電腦。”
“我要手機。”
“我要項鏈。”
“林大哥,我想要一輛車行嗎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