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2章
“寶貝,吃晚飯了嗎?要不要一起吃飯?”
秦雨揉了揉眉心,起身走向陽台。
從陽台的地板就能看得出來,秦母來這裡不僅僅是做了飯,還打掃了一下衛生。
陽台沒有做成封閉式,幾天不打掃,就會有一層灰。
她垂眼看著乾淨到能反光的地板,對電話那頭的陳遠說,“沒有,我一會打算和爸媽出去吃點東西。”
“出去吃?”
陳遠疑惑,“叔叔阿姨不是不喜歡出去吃飯嗎?”
秦雨點頭,靠著護欄揉了揉脖子。
今天坐的時間有點長,脖子有些難受,“對,但是今天是個例外。他們過來打掃沈浩輝的房子。”
我糾正,“是我們的房子,貸款是我們一起還的。雖然主要是我還,但也是我們的房子,是我們的家。”
我知道秦雨早就不把這個地方當成是我們的家了。
所以我在遺囑裡麵特意寫明了,這個房子是給二老的。
把房子給二老,如果不是發生需要錢的大事,二老一定不會把房子賣掉。
他們還會經常過來看看這個房子。
看見這個房子,他們就會想起我,就會記得我。
如果交給秦雨的話,她會把房子賣掉,然後用賣房子的錢給我買一塊墓地,剩下來的錢她也不會動,會存起來,等二十年後滿了就會給我買墓地,直到她死了。
可我不需要墓地,隻希望有人能記得我。
都說,被人忘記,是第二次死亡。
我不想經曆第二次死亡,所以想拚命留下一點痕跡。
但現在想想,買塊墓地也不錯,至少在續約的時候,會有墓園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秦雨,詢問她是否續約。
那樣她就會想起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