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堪堪止住話語和笑容。
我為她補上了後半句話,“還是我告訴她的。”
市局離我們家還是有一段距離的,有的時候我會來接秦雨。
說是接,是我坐公交車來,坐自己車回去。
上了一天班,這樣來回的折騰倒也不覺得累。
現在想想,怎麼可能不累,當時年輕經得起折騰而已。
店還是我先發現的。
他們忙得熱火朝天,連個飯都顧得上吃,我就點了些東西送進去。
意外地好吃。
在秦雨離開家搬到宿舍去住的時候,我也還是會去那邊吃飯。
去吃飯不太重要,重要的是能看到秦雨。
我去的次數不算多,生怕去多了撞上秦雨,我們倆見麵又不歡而散。
但飯店就在市局門口,秦雨也喜歡,時間久了怎麼可能不發現。
就算沒有偶遇,我去的次數多了,老板也會和秦雨提起。
有一次時隔三四個月我再去,老板和我說秦雨很久都沒來了,問我是不是出什麼事了。
我一聽就知道秦雨是因為他可能會在,所以不去那家飯店了。
那天回來之後,我給秦雨發消息說我不會再去,讓秦雨安心吃飯,
秦雨沒回我,當時的我,也不知道她信不信我說的話。
也不敢多問。
陳遠和秦雨認識的時間比較靠後,我發那條消息是在他們認識之前。
現在聽陳遠提起,看來她後麵還是去了。
還好,她沒有因為我又少一個吃飯的地方。
“點了一份十五個的餃子,半天都沒吃一個。你這個時候要有個緊急任務,老板就能直接把你的餃子給下一個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