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秦雨從審訊室出來,就生病了。
急性腸胃炎,住了小半個月。
等她出院的時候,案件已經移交檢察院。
她去閱卷,發現綁架案,陳遠也有參與。
他給綁匪出的主意。
陳遠沒有提起,是陳家的那些追隨者交代之後,王隊帶著人查的。
就算有證據,陳遠也沒有承認。
王隊對秦雨說,“把手機給我。”
秦雨把手機遞出去,王隊拿去給技術人員檢測後。
技術人員對秦雨說,“手機上有監聽和跟蹤軟件。”
秦雨想起了無數次,陳遠都能偶遇她。
“原來是用這種東西偶遇啊。”
秦雨苦笑,“怪不得我每次難過,他都會出現。”
因為影響惡劣,保護傘們也都倒台了,陳遠的案子很快審結。
一審判處死刑。
陳遠不服,提起上訴。
二審也是判處死刑,立即執行。
行刑那天,秦雨把我接回了家,提高了辭職報告。
秦父問她,“你真的想好了?”
“我沒有臉再繼續待下去,畢竟我沒有做到正義。”
我想勸她,但我發現我的靈魂在一點點消散。
這是,我要走的意思嗎?
我親眼看著我的屍體被推進焚化爐,被葬在了最好的地方。
而秦雨去了埋葬我的殯儀館上班,每天都會給我帶一枝花,有時候會坐下來陪我說說話。
有時候隻會靠著墓碑。
在一個月後,我的靈魂徹底消散,我不知道我會去哪裡。
隻是化成煙的那一刻,我好像和她對視了。